关于报送科研业绩审核材料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11-12-21
各文科院系、研究所:
根据学校2011年度单位评估的相关要求,对各单位科研业绩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统计,按时报送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材料内容
2011年度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被列入《成果要报》、“专家建言”情况以及所出版的著作。
(一)论文和研究成果被列入《成果要报》、“专家建言”情况共分以下11类情况进行统计:
L1、SSCI和校“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
L2、校“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L3、被CSSCI收录的论文;(注意:若该篇论文已在L2中统计,则不在L3中统计)
L4、其他期刊发表的论文;
L5、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摘登1/2以上的论文;
L6、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转载的论文;
L7、在同一期刊上用中、英文同时刊登的论文;
L8、在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刊登的论文;
L9、在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刊登的论文。
L10、研究成果被列入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专家建言”的各类成果(备注是否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
L11、研究成果被列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专家建言”(备注是否获得省级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
(二)著作分3类情况统计:
Z1、由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三联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Z2、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Z3、其他学术著作。
(三)科研活动情况统计
1、是否有担任全国性学术组织副理事长(副会长)以上职务者;是否有担任全国性学术组织常务理事、担任省级学术组织副理事长(副会长)以上职务者。
2、学术交流活动:分别提供主(承)办国际性学术会议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以及区域性学术会议的次数。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上述报送材料经院系所统计并审核,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西北大学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西北大学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和《西北大学科研活动汇总表》(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下载),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连同论文、著作等有关材料以及所有表格电子版同时报送。
论文报送要求:
1、按《登记表》填写的顺序编号排序(例如:L1-1,L1-2);
2、论文材料需提交论文复印件,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全文;其中“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各类成果要报、专家建言报送要求:
1、按《登记表》填写的顺序编号排序(例如:L10-1,L10-2);
2、各类成果要报及领导批示需提交复印件。
著作报送要求:
1、按《登记表》填写的顺序编号排序(例如:Z1-1,Z1-2);
2、著作材料仅提交复印件,内容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和前言等。
科研活动情况统计中的任职情况及学术交流活动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上述材料请于2011年12月26日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wenkeky@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192
附件:1 西北大学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论文情况)
2 西北大学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成果被列入《成果要报》、“专家建言”情况)
3 西北大学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著作情况)
4 西北大学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
5 西北大学科研活动汇总表(一)
6 西北大学科研活动汇总表(二)
7 西北大学权威、核心期刊目录
8 2010-2011年CSSCI来源期刊目录
9 西北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绩效津贴分配办法(定稿)
社科处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