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被评为“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16-12-01
近日,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对2015--2016年度全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我校荣获“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刘丰同志和李丰庆同志荣获“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我校通过系列举措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先后于2007年、2011年、2012年荣获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动员多方力量积极申报各类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截止目前,2016年度我校共获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19项,立项率18.4%,立项数在全国746个立项单位中并列第23位;获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23项,立项率25.7%,立项数在全国634个立项单位中居第11位;获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35项,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