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项目
从来源上分为纵向和横向,纵向项目从级别上分为国家级、部级、省级、市厅局级和校级项目。
(一)国家级项目
1.国家级重大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这是目前我国社科类级别最高、最具权威性的项目。
2.国家级重点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重点项目、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重点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重点项目、冷门绝学研究专项。
3.国家级一般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西部项目,后期资助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中华学术外译一般项目。
(二)部级项目
主要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
(三)省级项目
主要包括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中的创新项目、攻关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陕西省社科联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四)市厅局级项目
主要包括陕西省社科联项目中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中的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陕西省体育局研究课题等厅局级科研管理单位主管的纵向项目。
(五)横向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社会团体委托或协作研究的项目,以及国内民间基金或个人资助研究的项目。境外(含港澳台)的研究基金、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委托或合作研究的境外合作项目。
(六)校级项目
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育科研项目、建设科研团队、资助学术专著出版等。主要包括西北大学“国家社科基金孵化计划”项目、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西北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等。
二、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既是各级政府鼓励科研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措施和主要抓手,也是高校学科建设的风向标和重要评估指标,更是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重要推介途径。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分为政府奖励和其他类别奖励。政府奖励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咨政建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服务社会能力,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研究机构转型省级新型智库,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撰写咨政报告,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提供智力支撑,推动我校人文社科成果“理论变政策”,促进文科成果转化。
四、科研平台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平台主要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校内科研机构主要有,科研院所、无行政级别实体研究机构、虚体研究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