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虚体机构管理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对挂靠在本单位已撤销的虚体机构现状进行清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已撤销机构名义继续开展活动的情况。
2.核查现有及已撤销虚体机构持有公章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对已撤销虚体机构仍继续开展活动,或存在挂牌、继续占有、使用学校资源、聘用人员等相关情况的,各挂靠单位发现后立即清理,并于9月30日前统一清理完毕。
2.如现有或已撤销虚体机构存在持有公章的情况,请于9月30日前将印章交回社科处。
3.请各单位就上述核查及处置情况形成正式报告,经挂靠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贾文昭 联系方式:88308977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