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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0  阅读量:

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人文社科专项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结题范围

结题工作: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人文社科专项。

清理工作: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人文社科专项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请研究期满的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忘记用户名密码者请学院科研秘书统一联系社科处找回),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结题文档界面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工作报告(应完整详实有学术性,充分反映研究内容,编写提纲见附件);

2.《项目合同书》盖章版扫描件(若尚未签订请自行打印2份来社科处办理)

3.研究成果附件:

1)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并且标注项目资助号,项目编号需要在上传的论文中高亮显示。

2)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等;外文附全文+检索证明等;

3)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研究生培养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毕业论文封面盖章、指导教师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致谢中感谢,封面和致谢页都需要盖学院章(研究生培养为可选项,如果系统体现必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5)项目完成论著所有内容都要填写。

注意:所有上传文档必须按项目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研究成果分类别上传并命名,不按格式命名不予审核。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17:00,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结题项目的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清理工作要求

请各2020 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负责人,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或学校未作说明,教育厅通知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

被终止处理的项目,教育厅要求需追回剩余经费,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 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参与教育部及其他各类由省教育厅推荐的科研活动。

本次各高校项目终止处理情况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请各校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对终止项目数量较多的高校,将 缩减其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指标。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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