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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开展经费自查与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8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并整改经费使用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现对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开展经费自查与问题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主体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

二、自查工作时间

202478日至714

三、自查工作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自查表,逐项核对支出明细及电子凭证,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请各项目负责人核对问题清单后,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自查问题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统一收集,于714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经费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查问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科。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违反规定转拨项目资金;

2.列支论文版面费;

3.过度购置设备;

4.违规发放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

5.间接费用的计提、分配和使用是否合理;

6.列支与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7.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

8.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9.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

10.随意调账变动支出

11.其他违反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政策的行为。

四、整改工作安排

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开展调账或个人退款等整改工作。申请调账请填写《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调账申请》,电子版发送至skcxmk@nwu.edu.cn,待审核通过后,到社科处项目科盖章签字后报送财务资产部;个人退款请到财务资产部刷卡退款。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项目负责人作为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认真抓好此次自查工作,务求实效,对于整改完成的项目如再次在经费监督或其他经费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专项核查,并通报相关部门。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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