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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西北大学“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7  阅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着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学校组织开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大众化传播。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申报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3.项目申报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按相应学科进行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和争议。

(二)项目资助

西北大学“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资助经费2万左右,获批立项后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学院(所、研究中心)审核盖章后,于711日前交至社科处项目科。《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kcxmk@nwu.edu.cn

三、项目立项

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证书。

四、项目结项

项目的研究工作于申请书上预期完成时间之前结束。项目最终成果应为学术论著或者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项目结项需提交相关成果,项目评审合格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未能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予以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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