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社科处
西大主页 | 管理入口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清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1  阅读量:

关于清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19-06-21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社科司将对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在研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清理要求

上述各类项目须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者登录“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项目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社科司在线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三、材料报送

1.通过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5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2.申请免予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

2)项目成果原件1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请于2019年9月5日-9月10日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邵平 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附件1: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未结项).xls

社科处

2019年6月21



  Copyright © 2017 skc.nwu.edu.cn | 西北大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版权所有 管理  
               地址:西安市西北大学南校区教学七号楼四层 | 电话:029-8830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