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17-12-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相关文件(教社科司函〔2017〕194号)要求,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已下达我校,为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经费
1.2017年度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含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立项一期经费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
2.2016年度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含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二期经费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3.2016年12月-2017年8月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10%经费(结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4号、教社科司函〔2017〕83号、教社科司函〔2017〕138号、教社科司函〔2017〕192号)。
4.通过2016年中期检查补检的一般项目,按批准经费的40%拨款。
二、专项任务项目经费
1.2017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1)2017年度立项的思想政治工作课题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一类课题,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3)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类课题,拨付剩余经费。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1)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3)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4.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1)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2)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5.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6.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1)通过中检审核的项目,二期按立项经费的30%拨款;(2)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三、普及读物项目经费
已出版结项的普及读物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费
1.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经费。
2.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培训经费。
五、其他经费
1.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各学部2017年度工作经费。
2.2017年有关项目专家评审费,具体名单将以邮件形式发至相关高校科研部门。
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未尽事宜,请您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邵平
联系电话:88308194
附件:
1、西北大学2017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一批)_1.xls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社科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