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社科处
西大主页 | 管理入口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阅读量: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9-03-15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为配合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博导遴选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需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工已经完成并正式公开发表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完成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二、认定类别

  1.著作类成果

  (1凡需申请著作鉴定,须提交待公开出版著作原件1本,同时提供该著作的学科类别、完成形式(合著或独著)以及本人完成字数等必要信息;

  (2译著、教材和电子出版物不在认定之列;

  (3已在往年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评定过的著作不再进行二次评定;

  (4经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不再进行评定。

  2.论文类成果

  2018年7月20日,我校实行新的期刊目录《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8〕12 号),但在2018 年7 月20日前已投稿的外文学术期刊论文和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申请按照《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认定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4〕1号)进行认定。

  (1在《求是》《中国高等教育》《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2500字以上学术论文。

  (2发表在港澳台重要学术刊物的论文,以及以外文撰写在国外相关专业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以第一署名人在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一级学会正式出版的连续性、专业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

  3.决策咨询成果

  (1)提交的咨询报告、成果要报、专家建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被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并被国家部委采用。

  (2提交的咨询报告、成果要报、专家建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被省级以上领导人批示肯定、并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用。

  (3)决策咨询类成果认定参照文件《西北大学决策咨询成果认定办法(试行)》(西大社科〔2019〕1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成果认定申报者需提供认定成果原件1份,研究报告类另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成果认定工作以院系为单位,由科研秘书汇总材料后,根据不同成果类型填写汇总表,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于20193月19日前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 人:   

  联系电话: 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附件1:西北大学学术论文认定申报清单.docx

      附件2:西北大学学术著作认定申报书目清单.doc

      附件3:西北大学咨询报告认定申报清单.docx


  Copyright © 2017 skc.nwu.edu.cn | 西北大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版权所有 管理  
               地址:西安市西北大学南校区教学七号楼四层 | 电话:029-8830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