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8年度项目经费(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19-03-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相关文件(教社科司函〔2019〕5号)要求,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8年度项目经费(第三批)已下达我校,为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批次下拨我校经费主要包括一般项目经费、专项任务项目经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高校智库专刊等经费、发展报告项目经费。
(一)一般项目经费
1.一般项目中检
2015年立项项目按批准经费的20%拨付中检经费,2016年立项项目按年度预算拨付三期经费。
2.一般项目结项
按批准经费的10%拨付结项尾款。
上述经费明细详见《一般项目经费拨付一览表》。
(二)专项任务项目经费
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专项结项
按批准经费的40%拨付三期经费(结项尾款)。经费明细详见《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专项结项经费拨付一览表》。
(三)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
重大攻关结项,按批准经费的10%拨付三期经费。经费明细详见《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拨付一览表》。
(四)高校智库专刊等经费
《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成果录用每篇奖励1万元;报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报告每篇奖励0.1万元;专家审读费每篇次每专家0.1万元。经费明细直接通知相关高校。
(五)发展报告项目经费
建设项目每项资助3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经费明细详见《发展报告项目经费拨付一览表》。
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未尽事宜,请您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附件1:西北大学2018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三批).xls
社科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