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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31  阅读量:

关于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19-01-31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3号)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奖、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类成果奖;普及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等、二等和三等奖。

  二、评奖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条件

  1. 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2. 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3. 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含通讯作者)申报,但获奖后正式公布名单和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4. 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5. 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二)推荐成果条件

  1. 推荐成果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 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 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 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 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 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以上党政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7. 普及类成果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须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 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9. 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10. 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3)咨询服务报告类涉及国家秘密或不能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材料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四、申报程序

  2019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络申报:申报者务必于2019年2月11日—21日24时期间,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申报者原有教育厅科研账号继续有效,如没有账号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扫描二维码加入2019年度西大人文报奖微信工作群(附件4)的方式进行索取。

  (二)纸质申报材料:

  网络填报后,申报者需将纸质版报奖材料于2019年2月22至24日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形式审核。具体包括:

  1.《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式2份。社科处在线初审通过后,请成果完成人在线导出《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报奖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2)、附件材料(按目录摆放)的顺序竖装成册,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1式2份,无需另加封皮(附件材料中的成果复印件要求:论文类成果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正文”、著作类成果复印件为“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第一页”)。

  2.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4.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原件(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5.学术译著(译文)需附原著(原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9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务必按照教育厅时间节点完成网络填报及纸质材料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根据教育厅工作要求,为使2019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与八届教育部人文社科奖评奖事项有效衔接,教育厅将重点推荐以下两类作为推荐申报教育部奖的基础。

  1.获2017、2019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一、二等奖的成果;

  2.完成时间在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成果。

  (三)时间节点:

  1.2月11日—21日,申报人系统填报;

  2.2月22日—23日,院系推荐,并报送社科处形式审查;

  3.2月24日—28日,学校组织遴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4.3月1日,正式报送至本届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方式: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联 人:侯      

       附件1: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附件材料目录.doc

       附件3: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docx

       附件4:2019年度西大人文社科报奖工作群二维码.docx

       附件5:人文社科奖系统申报指南.pdf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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