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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历史研究院“绝学”学科扶持计划2024年度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扶持全国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培育壮大“绝学”、冷门学科人才队伍,中国历史研究院实施“绝学”学科扶持计划。中国历史研究院现发布2024年度招标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和灵魂,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科学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中国历史研究院统筹指导全国史学研究工作的职能,按照实事求是、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人才为先、成果导向、成效本位的原则,扶持全国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培育壮大“绝学”、冷门学科人才队伍,推动“绝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努力形成“国内有影响、国际有特色”的学科,为新时代中国史学“三大体系”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贡献历史学的智慧和力量。

二、招标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

三、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

四、资助领域

中国历史研究院面向全国史学界,重点扶持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甲骨学、简牍学、敦煌学、西夏学、藏学、蒙古学、满学、埃及学、亚述学、印度史、古典学等对国家文化繁荣、文明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目前投入不足、人才相对匮乏、梯队不健全、亟需扶持的学科。

五、投标方式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自由组织科研团队,自行制定“绝学”学科建设规划,自愿提出投标申请。

六、资助强度

“绝学”学科扶持计划扶持周期一般为3年,扶持经费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原则上每个学科每年资助总额度为50万元—80万元。经费使用遵照《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执行。

七、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绝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绝学”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

2.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就突出,具有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的能力、精力和时间,扶持周期内,原则上不更换“绝学”学科负责人;

3.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也应获得博士学位;

4.在相关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

5.须精心组织学科建设,确保有足够时间投入到人才培养、项目研究、会议组织、平台建设等工作中;

6.组建“绝学”学科团队,应充分考虑成员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学科团队成员均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之中。

八、投标项目要求

1.本次投标须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项目要突出学科建设重点,明确目标计划,“绝学”学科发展、团队建设、平台建设、成果产出等应据实规划,可执行、可考核,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避免过于空泛,难以完成;

3.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年左右完成。中国历史研究院将根据本“绝学”学科在扶持期内的发展成效,经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支持。

九、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项目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中国历史研究院任何学术项目、接受中国历史研究院任何学术资助。

十、工作安排

投标人请在2024826日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书》一式4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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