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相关文件(教社科司函〔2023〕98号)要求,2023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经费已下达我校,现将具体情况和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本批下达主要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3年一期、二期、2022年三期经费和专家评审费。
2.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以上经费划拨情况详见附件。
请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核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