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西北大学关于宋庆龄研究的深度广度,西北大学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宋庆龄研究中心决定在校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目的
深入研究宋庆龄先生对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福利事业、祖国统一以及保卫世界和平所做出的巨大贡献,阐释宋庆龄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促进我校有关宋庆龄研究力量的成长与汇聚,设立宋庆龄研究项目。
二、指导思想及研究领域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宋庆龄与延安时期中国革命关系为特色,围绕宋庆龄与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宋庆龄与统一战线、宋庆龄对延安时期中国革命事业的支持、宋庆龄对延安时期社会事业的支持与影响、宋庆龄与延安时期的国际友人、宋庆龄对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正义事业的宣传、宋庆龄与中国慈善与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宋庆龄与陕西革命志士的关系、宋庆龄精神与时代价值、宋庆龄研究的其他相关课题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等为对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校有关宋庆龄研究水平与层次,服务好党和国家对相关研究的期望。
2023年度宋庆龄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涵盖以上领域,申请者应聚焦以上内容,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本年度重点聚焦在宋庆龄对中国正义事业的宣传、宋庆龄与中国慈善与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宋庆龄精神与时代价值等方面,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研究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力求既有理论原创,又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2023年西北大学宋庆龄研究项目分为两种形式:一类为前期项目申报类,一类为倒立项类。
前期项目申报类,拟资助2-3项,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周期1-2年(最晚截止2025年11月30日)。
倒立项项目不予前期申报立项。倒立项项目将根据成果,由完成人在2024年12月之前,2025年11月30日之前,分两次,以学院(中心、研究所)为单位,向社科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同前期项目申报表),由社科处与宋庆龄研究中心根据成果分别确定倒立项等级,并相应给出3000-10000不等的项目经费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宋庆龄研究项目旨在加强我校宋庆龄研究规模与层次,2023年前期项目申报类申请对象要求为:
1.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2.具有组织团队协同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
4.课题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倒立项类要求:
1.申报者为西北大学师生;
2.成果围绕上文所列研究范围展开,得到评审专家认可。
五、项目中后期管理
1.项目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铸造精品、成功孵化”原则,引入中期申报检查机制。
2.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要得到中心项目认可资助,须标注:“西北大学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宋庆龄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前期立项项目还应标注项目编号:×××××)。
3.前期立项项目批准设立后,首批拨付50%的项目经费,期满达到结项条件,拨付剩余经费。倒立项项目在得到中心认可后,一次性拨付。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统一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教学7号楼741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kcxmk@nwu.edu.cn。
联系人:黄心一
联系电话:88308194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或者宋庆龄研究中心(西学楼马克思主义学院1104室)联系。
西北大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西北大学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宋庆龄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31日